保定市泽龙实验中学招聘信息

发布时间:2017-05-17

学校介绍
保定市泽龙实验中学是2017年5月经保定市教育局审批成立的一所全日制高级中学。学校位于保定市清苑区新华中街289号(清苑中学西校区),距保定市主城区10公里。清苑城区周边有京港澳高速、保沧高速、107国道,交通便利。学校环境优雅,设施齐全,建筑面积15059平方米,占地面积31472平方米,教学楼、宿舍楼、办公楼、实验楼、大型餐厅、田径运动场、微机室、校园网、多媒体系统、校园广播系统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一应俱全。

一、招聘名额
本次公开招聘29人:其中语文4人,数学4人,英语4人,物理3人,化学2人,生物2人,政治2人,历史2人,地理2人,微机1人,体育1人,美术1人,音乐1人。
二、招聘范围及条件
(一)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应往届毕业生;高中学校名优教师(需提供名优教师证明材料)。
(二)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、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,亲属、配偶为保定市户籍;
2、具备高中教师资格(暂时没有上岗前取得亦可);
3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4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热爱教育事业,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;
5、往届毕业生须是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;
6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、正在接受审查的、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、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得应聘。
三、选聘程序与方法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地点: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局一楼法制办
2、报名时间: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
3、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,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(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就业协议书,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)、教师资格证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。填写《保定市泽龙实验中学2017年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》。高中学校教师同时需要提供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
4、资格审查:泽龙实验中学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,如发现弄虚作假,随时取消招聘资格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(二)考试
考试时间:2017年6月11日上午8:30
考试地点:保定市泽龙实验中学
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7年6月9日到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局一楼法制办领取准考证。
考试分试讲和提问,共100分。
1、试讲: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,考生自行准备13分钟,试讲12分钟。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,逻辑思维能力、应变能力、驾驭教材的能力、板书板画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,满分70分。提问3分钟。提问内容:1至2个涉及教材教法、德育方面的问题,满分30分。
2、考试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。
3、考试结束后,分组在考试地点即时公布成绩。
(三)体检
依照考试成绩,分岗位按照选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,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,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:学历层次高者,年龄小者。
体检由选聘办指定医院进行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,复检仍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并按应聘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。
(四)考察考核
泽龙实验中学会同主管部门,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,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,信息不实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五)公示
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、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,在保定市泽龙实验中学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公示结束后,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,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,考试成绩并列时,按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递补。2017年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
四、待遇
公示结束后,对公示无异议的,签订《聘用合同》,办理工资待遇及相关手续。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一年。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者解除聘用。在试用期,受聘教师单方解除《聘用合同》的,按违约处理。所有招聘教师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同等薪酬,评职、评模按教育局统一规定参加,按时足额缴纳各种保(养老险、医疗险、大病统筹、生育险、工伤险)。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每月:本科3136元,硕士3326元,一年定级后本科3417元,硕士3549元。往届毕业生依据工作年限、职称工作能力水平确定。每名教师依据工作业绩享受每月奖励工资,人均1500元,班主任教师享受班主任津贴每月800元。另学校为所有教师免费提供住宿,餐饮费用自理。
咨询电话: 0312—8119786
五、其他要求
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、领取准考证、参加考试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;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,弄虚作假的,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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